
壮乡“紫禁城”
巍巍的翠屏山脚下,有一片雕梁画栋的宫殿式建筑群,这就是1996年11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——广西忻城莫土司衙署。土司衙署的选址、布局讲究风水、地望、避讳,衙署建在县城东南,坐南朝北,南靠
巍巍的翠屏山脚下,有一片雕梁画栋的宫殿式建筑群,这就是1996年11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——广西忻城莫土司衙署。土司衙署的选址、布局讲究风水、地望、避讳,衙署建在县城东南,坐南朝北,南靠翠屏山,府前有清水河环绕。它殿枕翠屏山,以聚元气,坊迎红水河,坐太极之脉。它布秀呈奇,为莫府增添了神秘色彩。它融汉族和壮族的建筑艺术为一体,被誉为壮乡的“紫禁城”。
莫土司衙署位于忻城县城翠屏山北麓,占地总面积389万平方米,其中建筑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,它由土司衙门、祠堂、土司官邸、大夫第、卡房、三界庙等建筑群组成。衙署内设公堂、牢房、兵房、祭堂、厢房、礼房、东花厅、西花厅、后花园、练兵场等,整个建筑群恢弘大气,格调典雅,古色古香,光彩照人;建筑群院落数进,厅堂轩敝,廊道衔接,主次分明,布局上显得严谨统一。现存的明、清的土司衙署建筑,是目前国内保存较为完好的土司衙署建筑,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。
走近忻城土司衙署,迎面是“一”字形建筑,名曰照壁,为土司衙门的屏蔽物,其上所绘画奇形怪兽的痕迹也无法辨认。
进了莫府大门,便到头堂,又称公堂,是土司审理案件的场所。明万历十年(1582年)始建,后经兵火,被焚之殆尽。清道光十年(1830年)重建至今。
公堂上,明间匾额书“明镜高悬”四个大字。堂内,有三尺公案,上面放着惊堂木、文房四宝。还有红绿头案签,红签为刑签,绿签为捕签。墙壁屏风上绘有“海水朝日图”,象征清似海水,明似日月。公堂两侧,竖有“肃静”、“廻避”的木牌,有兰伞、兰扇、桐棍,还有堂鼓和铜锣,分明使人听到击鼓升堂的阵阵回声,看到土官的威仪,这使人感受到严肃森严的气氛。
穿头堂,过屏门,可见二堂。这里是土官预审案件和退堂休息的地方。二堂之后为四合院建筑,是土司的幕友、师爷办公的场所。
穿廊道,到三堂。两侧有东花厅、西花厅,这是土官接待上级官员、商议政事、办公起居的地方。这里乔木如冠,繁枝翠盖,给人以幽静、神秘之感。
三堂后面为后花园。这里有奇石、鱼池、花木争荣,翠竹扶疏。衙门中轴线上的建筑至此而止。后花园背后为翠屏山,森林茂密,景色旖旎,碧峰苍翠,峰峦为屏。
莫土司衙署旁还建有莫氏祠堂。祠堂门楣上“本支百世”的横幅,反映莫氏一族希望统治长久的愿望。在祠堂正厅两侧为客房,前后的透雕花窗,工艺十分精巧,颇具壮族韵味。此外,还有三界庙,是土官及眷属朝拜进香的场所。
据考证,“以蛮治蛮”的土司制度从东汉时代起一直延至清王朝,有近两千多年的历史。特别是元、明、清时期,为了统一管理,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,任命土著民族上层分子充当世袭土官,以统治当地人民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。忻城历史上,这种罕见的土司制度,吸引了不少使者、学者慕名而至。
明史载,忻城,唐置芝州,至宋庆历三年(1043年),废州置县,隶属宜州所辖。元代,莫氏土司的先辈莫保,为了寻求失去的势力,由宜州迁居忻城。在镇压农民起义中,莫保“建立功绩”,其势力壮大。后拥举莫保长孙莫敬诚为土官。就这样,忻城莫氏土司从明德二年(1427年),莫敬诚起任土官至清光绪三十年(1904年)莫增瑞止,共世袭了十九代,统治忻城近500年之久。
土司在其辖区内具有无上权威,为名符其实的“土皇帝”。残酷的刑法,是土司对土民实行野蛮统治的重要手段。土司操杀生之权,其刑有砍头、宫刑、断指、割耳、挖眼、杖责等。土司的残酷统治,给土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。
但是,土司土官制度统治下的忻城,社会环境相对稳定,促进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相对统一。此外,现存的莫土司衙署,别具一格的建筑布局,精巧的漏空花窗,使这座古典宫廷式建筑具有一定的地域特征,是研究了解土司制度、壮族民族、民俗文化及建筑艺术的重要实物例证;另外,随时可见的匾额楹联风格各异,辞采华美,寓意深邃,为土司衙署增添了深厚的文化底蕴,是值得重点保护的古物质文化遗产。
改革开放的春风,吹进了大石山区的古城。忻城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,在青山绿水间熠熠生辉。素有壮乡“紫禁城”之称的莫土司衙署,更为这颗明珠增添了无限光彩。岁月流逝,风雨沧桑。经历四百多年风风雨雨的忻城土司衙署,几经毁坏,又几经修复。如今,粉饰一新的衙署建筑群,带有浓郁的壮民族特色,古老的风采和内蕴却如一部厚重的史书,娓娓动人地向探历史、寻文化不同肤色的游客述说着古忻城的一段历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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